为充分发挥县旅游业政策奖励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关于推进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促进全域旅游产业发展的十条政策》文件精神和企业申报情况,经审核同意后,现将兑现资金方案公示如下。公示期限:2022年3月18日至3月24日(5个工作日)。
2021年长兴县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兑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