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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2-05278 发文时间:  2022-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长政发〔2022〕88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政府办公室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历史建筑保护公布程序,经研究,确定画溪街道大文化馆等10处建筑为我县第三批历史建筑,现予公布。

各单位要根据《浙江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要求,认真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利用等各项工作。

  

附:长兴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

序号

建筑名称

所在地

所在位置

1

文化馆

画溪街道

画溪街道大

2

澄心阁

林城镇

林城镇北汤村

3

中共夹浦独立支部创始人张玉帆旧居

夹浦镇

夹浦镇滨湖村奕阜自然村

4

石泉村驸马府邸

李家巷镇

李家巷镇石泉村

5

霖霏轩

李家巷镇

李家巷镇石泉村

6

故居

李家巷镇

李家巷镇石泉村

7

吴府官厅(百桌厅)

李家巷镇

李家巷镇石泉村

8

吴琼故居

李家巷镇

李家巷镇石泉村

9

延陵世第

李家巷镇

李家巷镇石泉村

10

殷氏祖宅

水口乡

水口乡金山村

 

 

 

长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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