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长兴县第一批、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认定情况的通知
根据《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重大项目攻坚及招商引才新政〉的通知》(湖委发〔2020〕9号)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第一批、第二批长兴县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招引项目评审工作,经团队申报、乡镇初审、综合评审,认定浙江南飞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为2021年长兴县第一批、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0572—6022530。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