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取得小浦镇中山村鸡笼山A、B地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编号:3305222020A21059、3305222020A21060),用途均为零售商业用地,宗地出让面积分别为55556平方米、66707平方米。因企业申请解除合同,经县政府批准,解除两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