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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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1-04944 发文时间:  2021-1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政府办公室
文字解读《长兴县工业“50强”企业评选认定办法》

2019年我县出台长兴县工业“50企业评选认定办法》(长政发〔20195),据此连续两年评选出“50企业,2020“50企业税收达到45.7亿元,亩均税收达到35.5万元/亩,企业实力进一步增强。近两年来,随着国家、省、市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突出亩均产出,我局牵头对原“50企业评选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主要原因

通过两年的评选,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一是亩均税收评分权重占比较低,且未作硬性要求,也导致个别“50企业亩均税收不足10万元,如海信空调亩均仅7.3万元;同时对部分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未进行税收考虑,如芯片、集成电路等。二是企业科研投入标准与当前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符。三企业能耗方面未作具体要求。四是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雄鹰企业、市双金企业以及县内实缴税金前三强企业实际不占名额,但文件上未明确。五是一票否决界定相对来说还不够明确。

为完善上述不足,我们主要按照突出重点、标准清晰、同时兼顾政策延续性的原则,重点在税收、研发、能耗、名额、一票否决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二、具体修改内容

主要在遴选条件、评选办法上进行了5方面的修改:

1.税收方面:一是提升税收总量标准,即企业当年税收从600万元提升至900万元;二是强化亩均税收评分权重,从占比30%提升至40%,同时增加亩均税收硬性条件,即企业当年亩均税收(或近三年平均亩均税收)需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的2/3。以2020年亩均税收为例,亩均税收必须高于13万元/亩(与非标准地达产验收标准一致)。三是明确国家鼓励类行业税收口径问题,即对芯片、集成电路等国家鼓励类行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按减免前计算。

2.研发方面:提高科研投入总量标准,即近三年科研投入累计从600万元提升至800万元。

3.明确能耗具体要求:单位能耗增加值高于省内同行业平均水平。省标具体以《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20版)》文件为准。

4.明确评选办法中不占名额情况: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雄鹰企业、市双金企业以及县内实缴税金前三强企业明确不占县工业“50企业名额。

5.明确一票否决标准:明确对当年发生环境违法重大事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涉税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用地行为被立案处罚未完成节能减排指标、发生重大矛盾纠纷引发不稳定问题等情况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咨询电话:0572-6025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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