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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水利局关于和平镇全域整治和兴花苑农民新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8 字体:【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2021年1月8日我局受理了和平镇全域整治和兴花苑农民新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4日。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水保站0572-6039837   行政许可科0572-6219265
  传    真:0572-6256886
  通讯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兴国商务楼1号楼312室(长兴县水利局办公室)
  邮    编:313100


      和平镇全域整治和兴花苑农民新村建设水土保持方案

      图纸1

     图纸2


 

  序号

  水土保持方案

  建设地点

  生产建设单位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受理日期

  1

  和平镇全域整治和兴花苑农民新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和平镇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湖州五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