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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2019年度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6 字体:【

根据《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湖人社发〔2020〕1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对2019年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条件的14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6日至1月8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方式进行反映。

 

电话:0572-6215126

 

1_长兴县2019年度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