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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1-01-20 字体:【

         2020年县卫生健康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县政府的精心指导和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卫生工作中心和卫生与健康规划目标,全面推进卫生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引领卫生改革发展,推动卫生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统筹做好卫生各项工作,维护公民健康权益,为推进健康长兴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要求,结合我局《2020年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要点》,提升全行业法治水平,明确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今年先后4次将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列入局党委会议题之中,每季度研究部署本局及本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局党委会专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有序推进部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注重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和党员带头学法和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局夜校集中学法这两大平台,每年结合“两学一做”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邀请省委党校、市委党校等领导来局党校授课讲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局中心理论组、局夜校共办组织学习和培训10期,参加人数近300人次。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机关在编人员执法证持证率符合规定要求。

        3、积极发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落实本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任务和任务分解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切实落实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的职责。将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考核,在对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考核指标中,突出重点工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任务,设置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指标;在局对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评价考核中,设置依法执业相关指标,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

        4、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推进网格化、立体化宣传模式。县卫生健康局由各科室负责人或一名副科长(主任)兼任宣传员,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选拔中层干部承担普法联络员,根据各自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形成了机关各职能科室分工负责、各下属单位相互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落实法制信息宣传职责,积极报送法制信息,今年来共报送宣传信息15 条。局机关每年下拨普法专项经费20万元,各单位也列出普法经费,用于购置普法教材、开展普法活动,购置《卫生健康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医疗卫生法律知识读本》、《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材料上万册,为广大医务人员普法学习提供教材。结合各条线卫生健康宣教,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据统计,今年全系统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受益人次10万人以上。局法规科负责人多次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及其监督中心、浙江省卫生健康委邀请承担国家、省卫生行政执法优秀案件评查、典型案件交流和网络培训、现场培训的教学任务等工作,为我县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打开了新的格局,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抓住重点,持续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1、建立办事事项动态调整机制。紧盯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时修改完善办事指南。按照全省统一规范的精细化权力清单及时做好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梳理规范工作,共梳理出本部门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后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91项,其中行政许可47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20项、行政给付7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建立并不断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建立以“证照分离”为基础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全覆盖。

        2、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深化民生事项下沉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系统进驻基层大厅窗口,实现100%民生事项在乡镇(街道)可办。按照政务服务2.0建设要求,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件结果电子化。积极推行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网上办理开通率达到100%,网上办理率达到98%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即办率”为92.11%。全部实现“跑零次”。

        3、巩固“减证便民”改革成果。采取三减一优(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优流程)等措施,持续优化审批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医疗机构准入机制,施行医疗机构审批二合一,实现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审批时限由30+4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营商环境。开办中医诊所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符合中医诊所举办条件的,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落实证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个人和企业办事证明材料除负面清单外100%清理取消,严防证明事项反弹。

        4、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出审批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指导服务,避免业主盲目投资和重复施工,进一步缩短办证审查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推出下班延时服务、节假日午休预约服务和医疗机构校验短信提醒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制定《长兴县卫生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不断深化优质服务内涵。积极配合市管局、发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开展涉企证照通办、一件事联办机制,切实发挥网上审批在提高效能、方便群众方面的作用,让群众办事更舒心。

        (三)完善制度 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1、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事项决策制度》,确立了局党委会议事制度,按照科学、民主、法治的原则,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为我局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严格遵循决策程序,在重大决策作出前,广泛征求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对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及经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做到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不作出决策。

        2、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备案审查实施办法、“三统一”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据《长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列入局党委会议题,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后,统一编号印发并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文本和政策解读,同时报送县司法局备案登记。

        3、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聘请、履职、考核制度,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对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及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疑难信访等进行法律指导,开展法律咨询培训,参与案件把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今年以来,局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14次并提出法律意见。同时,按要求完成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聘用信息、履职信息录入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及时更新。

        (四)阳光执法 打造卫监“蓝盾铁军”。

        1、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强化协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执法监督坚持在疫情防控一线,定期收集分析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协调指导,对195家中小医疗机构、1个疫点、16处道路卡点、17个医学观察点上的医疗废弃物规范收集工作进行指导,及时解决清运处置难题,处置率达到100%。强化监督职责,确保疫情防控稳定有序,参加企业、学校、公共场所、餐饮业复工复产复学健康指导,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卫生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共查办涉疫案件22件。

        2、全力创建职业健康保护先行区。我局在全省率先开展职业健康保护先行区建设,多次组织专家经论证,起草制定《健康中国行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先行区(长兴)创建工作方案》,经省卫健委审核通过上报县政府,8月召开全县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先行区建设启动会议,10月底召开各乡镇职业健康工作推进会议,建设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3、省级试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县卫生监督所被省卫生健康委确定为职业卫生执法实训基地,承办来自全省45名监督员省级职业卫生骨干实训班。今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在我县职业卫生基地开设全国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实训班,基地从师资力量、课程设计、实训效果上进行了完善和提升,圆满完成两期来自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80人的国家职业卫生骨干实训班。积极职业卫生四位一体信息化建设,增加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管的内容,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效率,平台监管企业数达到932家,极大地提高了监管效率。

        4、“健康湖州·蓝盾护航”执法系列行动成效显著。根据《湖州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健康湖州·蓝盾护航”系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有效推进省卫健委“16819”健康行动,打造健康中国先行示范区。截至12月31日,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014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件,罚没款共计214.48902万元,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务公开 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 。

        1、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进一步规范了重大行政执法程序。局所两级法制机构共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39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全面推行卫生监督移动执法全过程记录。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掌上执法开通率、掌上执法激活率、双告知认领处理率分别达到100%,掌上执法人均应用检查率达100%。依据卫生部发布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做好“一案一卷”纸质档案制作归档管理,做到行政执法文书及时归档、统一归口管理。

        2、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建设和日常督查落实等工作。截至12月底,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000余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3、深入推行“双随机 ”监管模式。依托“湖州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综合监督信息系统”平台,建立了随机抽查对象和监督执法人员两个数据库,将全县2600个检查对象、13名监督执法人员全部纳入数据库管理。今年来我县共受领卫生健康“双随机”抽查监管国家级任务359项,完成及时率100%,查处违法案件166起,处罚率46.2 %;省级双随机434家,查处191件,处罚率44%。共13名监督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执法行动。双随机检查共出具监督意见书157份,立案357起。针对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汇总、统计分析,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的公开,双随机任务全面完成。

        4、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本年度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按时提交了参评案卷、自查报告。抽查案卷均符合要求,行政许可案卷做到主体合法、行政许可项目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案卷制作符合文书规范标准和立卷归档标准。行政处罚案卷的处罚主体正确,证据确凿,程序规范,事实认定清楚,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较规范。2020年我局一份执法案卷被县法制办评为优秀案卷。

        (六)畅通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办理信访事项。不断完善卫生计生信访工作制度,依法分类处理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并确保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没有发生大规模上访。落实行政复议、应诉、调解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局机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分工,梳理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今年来,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案件发生。2020年网上信访105件、来信来访3件、12345热线1485件,办理满意率100%,处于全县领先水平。

        2、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围绕 “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开展诚信守法宣传咨询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做诚信公民,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讲诚信、事事做诚信的工作生活环境。活动期间,系统内各单位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阵地宣传推送“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文章,宣传屏滚动播放“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

        3、加强信用制度规范建设。依托市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信息管理,加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医务人员信用档案、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分、“红黑名单”和“联合奖惩名单”等信息归集。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诚信档案建设制度和信用评价标准,全面推行分级分类信用评价监管机制。完善医务人员信用档案,将医务人员所有执信息考核记录、表彰处罚记录等纳入信用档案管理。推进联合奖励和惩戒措施嵌入到行政审批、综合监管、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各环节,激励诚信和惩戒失信行为。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参与“诚信宣传周”等系列诚信主题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对照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仍存在着需要正视的问题:一是对社会公众卫生法制宣传力度还需继续加大;二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建设工作仍需再深入推进。

        三、2021年的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浙江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贯穿到高水平健康湖州建设的全过程,全面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2021年我局将推动开展以下工作:

        (一)不断充实法制宣传队伍,拓宽学习宣传渠道。打造卫生健康领域立体化法制宣传阵地,重点抓好《民法典》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数字化改革赋能成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切实提升数字化改革赋予‘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新动能,真正实现“新大厅、新服务、新体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再生育审批事项向乡镇(街道)赋权衔接工作,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提高机关运转效率。在事项完备、指南规范、跑动次数、线上办理、限时办结、评价反馈、申请退回、投诉办理等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效能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

        (三)坚持智能监管,推进信息化精准执法。一是深入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强化掌上执法的使用,通过医疗废物智能化监管、职业健康综合管理、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大数据监管等系统,非现场执法案件数达到30件以上,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的履职能力、发现能力、覆盖能力和处置能力。二是做好2021年省卫生行政执法信息化试点项目,以大数据提高行政效能,助推行政执法精准高效。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