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水利局关于长兴县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暨2019年污水管网新建工程等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贯彻的实施意见》(浙水保〔2018〕5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1月15日我局接受了长兴县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暨2019年污水管网新建工程等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月15日-2021年2月3日。
公示网址:(http://www.zjcx.gov.cn/)
联系电话:0572—6039837
通讯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兴国商务楼1号楼312室(长兴县水利局办公室) 邮 编:313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报备编号 |
1 | 长兴县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暨2019年污水管网新建工程 | 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1.001 |
2 | 碧桂园明珠项目(城央名邸) | 长兴碧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1.002 |
3 | 碧桂园中远·天汇嘉苑 | 长兴碧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