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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8 字体:【

  由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办、太湖龙之梦演艺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承办的“龙之梦嘉年华”活动在长兴太湖图影度假区龙之梦乐园区域举行。嘉年华焰火燃放活动已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公安局许可,根据《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2020年9月8日至2021年2月28日晚视情燃放(具体燃放时间以龙之梦乐园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二、燃放地点:太湖龙之梦湿地蒋家墩区域及太湖古镇区域。  

  三、燃放种类:礼花弹及其他烟花。

  四、燃放规格:3至6号礼花弹;1.2号单排盆花;1.2号组合盆花;1.2号单发烛光;1.75号单发烛光。

  五、燃放数量:礼花弹1932发、其他烟花6054发,共计7986发。

  特此公告。

长兴县公安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