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兴县宜春路、西鱼巷设置为单行道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心城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车辆通行秩序,给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城区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将宜春路、西鱼巷设置为单行道,决定自2020年9月25日施行,具体公告如下:
单向禁行路段:
宜春路(县前中街路口至明珠路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西鱼巷(人民北路路口至金陵中路路口)禁止由东往西行驶。
施行后,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