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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获得省小城市培育试点专项资金700万元
发布时间:2020-11-20 字体:【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小城市培育试点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0〕126号)文件,我县泗安镇近日获得了2019年省小城市培育试点专项资金700万元,专项用于小城市培育试点考核奖励。
  泗安镇作为全省第三批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近年来通过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创建工作,各项主要社会经济指标大幅提高,镇域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在完成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之后,今年8月份通过省发改委组织的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专家评审,目前各项工作正扎实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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