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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广播电视台

领导班子

 

 

 

许劲峰

党委书记、台长

(0572)6031566

楼成成

副书记

(0572)6032311

周伯田
副台长
(0572)6025905
倪娟琴
纪委书记
(0572)6026805

王晓伟

党委委员

(0572)6046279

杨耀新

党委委员

(0572)6027124

内设科室:

科室

  

效能投诉电话

(0572)60323116031113

办公室

(0572)6031313

纪检政工科

(0572)6031313

计划财务科 (0572)6023141
总编室 (0572)6027124
广播电台 (0572)6022636
新闻综合频道 (0572)6029416
文化生活频道 (0572)6025150

技术科

(0572)6032543

网络公司

(0572)6022210

二、主要职责
县广播电视台是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受县政府委托承担广播电视的行政管理职能,同时也是县委领导下的新闻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在新闻宣传、广播电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要求和指示精神,组织和领导全县性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把握好舆论导向和宣传方针;直接领导和管理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实施全县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对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把关。
(二)研究分析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阶段性的宣传工作指导思想和报道重点,组织重大活动和事件报道;检查、指导各直属宣传单位和各乡镇广播电视站的宣传工作。
(三)根据国家发展广播电视事业的总体规划和方针、政策、法规及标准,制定长兴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管理视频点播业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性广播电视重大项目的建设。
(四)负责闭路电视系统、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大屏幕电视、营业性电视摄像服务。审核、报批全县广播电视站的建立和撤销;频率、频道发射功率的指配和启用,会同有关部门对广播电视行业无线电进行管理;参与制定县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五)管理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制定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科研和开发申报科研成果并推广应用。
(六)组织和领导县属广播电视事业和经营单位,积极开展服务,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广播电视系统的综合发展能力。
(七)加强全县广播电视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培训、廉政建设;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研究和推进广电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根据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的培养各种专业人才。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省、市广播电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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