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党政机构 >> 正文
长兴县人事局

领导班子

 

 

 

王春新

 

(0572)6023459

顾鹤林

副局长

(0572)6043706

蒋益成
纪检组长
(0572)6053239

姚毅武

党组成员

(0572)6025574

内设科室:

  

  

效能投诉电话

(0572)6043427

办公室

(0572)60434276022896

公务员管理科

(0572)6025574

工资福利科

(0572)6043430

编制科事业单位登记办公室

(0572)6023377

人才交流中心(1

(0572)6040915

人才交流中心(2

(0572)6024104

人才交流中心(3 (0572)6043431

人事考试培训中心(1

(0572)6043429

人事考试培训中心(2

(0572)6029161、6031593

职称改革办公室

(0572)6029063

二、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人事工作的规划、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二)组织拟定负责编制全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核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负责全县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三)负责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参照公务员制度的人员实施管理。
(四)负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组织拟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综合管理;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对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检查监督;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负责回国来长定居或暂住专家、教授、留学人员等高层次人员的服务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和整体性人才开发工作,制定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的政策;发展、规范人才市场,负责管理全县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指导服务;研究制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分析和统计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改工龄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补贴、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的检查落实;参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八)负责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奖惩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奖励制度,对申报奖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核。
(九)负责全县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的培训;负责全县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和考核;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协助管理县行政学校。
(十一)负责全县引进国内外人才智力工作,协调做好外国专家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各项人事代理工作和人才招聘广告的审批。
(十二)负责承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长兴人才网    点击进入>>

打印 】【 关闭